即日起至10月16日
❶ 体现工会元素,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铭牌和张贴统一配发的海报。
❷ 小屋设施配置符合三星及以上母婴室建设标准。
❸ 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女职工满意度高。
❹ 小屋纳入数字工会应用平台动态管理。
❶ 各镇街、系统、直属工会根据以上条件推荐小屋示范点。已经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点的“妈咪暖心小屋”不再重复申报。
❷ 被推荐的小屋通过浙政钉扫码登录“浙工缘”数字化平台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所需材料。需提交的材料详情可联系市总工会,联系电话:0575-83183723
❸ 对于被推荐的小屋,嵊州市总工会将进行综合考评,最终确认示范点的,总工会将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❶ 列入省级新建“妈咪暖心小屋”的,每家补助贰万元整。
❷ 列入省级“提质培优”的,每家补助壹万元整。
❸ 列入绍兴市级新建“妈咪暖心小屋”的,每家补助伍仟元,嵊州市本级配套补助叁仟元,共捌仟元整。
❹ 对进行提质培优并升级为五星级的1家妈咪暖心小屋,嵊州市本级将择优给予补助贰仟元整。
❺ 列入省级补助的,市级不再重复补助。补助资金将根据活动实施情况一次性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申请省级补助的活动,嵊州市总工会将根据全市服务活动情况,择优推荐给绍兴市总工会女职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