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疾控大楼(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北地块)东至艇湖东路,南至妇保医院地块,西至艇湖综合供能站,北至官俞路,用地面积14874平方米(折合约22.31亩),建设单位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B9)用地,总建筑面积16298.56㎡(其中地上12298.56㎡、地下4000㎡),建筑密度22.29%,总容积率1.33(其中地上0.83、地下0.27),绿地率31.85%,机动车停车位153个。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10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50876 附: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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